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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惊现“村霸”主任 被举报私吞集体土地敛财数百万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联合新闻网          作者:记者陈思远         发布时间:2019-07-17 15:29:35        

中国国际联合通讯社广东讯(记者陈思远)发自普宁:“全村150多亩地,不是起别墅,就是盖厂房、修祖坟,就像一个大工地。”记者近日接到广东省普宁市下架山镇安溪村村民投诉,反映其村委主任任职期间,未经审批大肆私售私租村里集体用地敛财,违规、超标占用农耕田地用于非农业生产,给村集体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同时,极大的破坏当地农业生产。

 

现场:两年凭空消失150亩土地

安溪村村民张坤雄甚至不确定时间和发生的细节,自家的责任田就被别人“端走了”。“大约是2008年,同村一个叫张永彬的人没有知会和沟通,就把我家部分责任田占用起厂房了。”

村民口中的这个张永彬,就是现任安溪村村委主任。村民提供的检举信材料反映,自2017年上任以来,张永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弄虚作假,采用瞒天过海手段大肆破坏村集体农田耕地,私自变卖集体土地给外村人作为建房宅基地。

记者78日来到安溪村采访。发现村里多处都在开发,一片“热闹”景象。“这些厂房、别墅基本都外地人承租的,也不是用于农业生产,不少还是村集体农耕地。”当地村民向记者反映,仅两年时间,从村委主任张永彬手上私售私租出去的村集体土地至少有150多亩。光自建房宅基地就有30多处,每处大小不同以5万至32万元不等价格租给他人,仅这项金额就达600万以上。

记者询问多位村民,其均不知这些村集体土地转用宅基地具体操作情况。“没有和村民沟通过,也没有承租合同和协议,更没见过相关审批手续,所有承租项目的账目和收益情况都没有公示,都是村主任自己所为,以此中饱私囊。”该情况检举人村民张锡喜表示。

记者还在安溪村一头看到一处私立学校正在动工。村民反映,这个本不应该存在的商业项目是张永彬一手“谋划”的。“张首先将村集体的6亩地私自租出去,然后骗取村民代表的签名,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将集体用地转到个人名下,然后顺利承包出去。此番操作后,现在村民谁也也不知道这块地属于村集体还是张永彬个人的。”村民表示。

 

调查:相关土地未办变更手续

记者就安溪村集体用地转为宅基地情况,走访了下架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其颜姓所长向记者介绍,村集体用地如转为宅基地,需根据村里耕地和宅基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可以将耕地按照城乡规划变更用途,然后以村委会名义向国土管理部门报审。对安溪村集体用地非正常转用宅基地的情况,该所长表示该村“没有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通常情况下,集体用地转为宅基地,需村民提出申请,村委会同意后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后,在规定建房面积、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取得“宅基地使用证”,且只限本村人一户一地,供自建住房使用,不得外租作他用。如安溪村的情况,其村干部不经村委沟通,也不经国土管理部门报批,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证”下,私自将集体用地以宅基地名义出租给外地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显然安溪村村干部将集体用地转租作厂房及私立学校等非农林牧项目,同样涉嫌违法。

记者拨打了安溪村村委主任张永彬的电话。其承认集体用地转租他人作宅基地时有做公证,没有签订合同,但强调“有经村民讨论,也有相关账目,但放在镇里面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应当订立承包合同,还须经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安溪村村主任张永彬不开村民会,也不签订合同,就把集体用地转租给外村人,且没有从没有向村委及村民公开出租和收益情况,将所有非法利益所得全部放进自己口袋,简直目无法纪。希望政府部门对这类枉顾基层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的村干部严肃查处。”安溪村村民表示。

“政府很重视村民反映的情况,前段时间对于安溪村健的私立学校土地违规行为刚刚进行了查处。”下架山镇国土管理所颜所长表示,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针对安溪村村民反映的违法违规使用村集体土地问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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